北京大学2018-2019学年延期博士助研发放要求的通知
时间:2018-10-26
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: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最新公布的消息称,关于2018-2019学年延期博士助研发放要求的通知已经下达,由各学院老师相互通告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为更好地落实学校相关文件和有关财务政策,2016年9月起,对延期博士助研的发放模式进行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1.研究生院不再统一发放延期博士助研津贴。
2.导师或院系按学校规定的标准,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延期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,无须再将延期博士助研经费缴纳至学校账户,发放流程见财务部操作说明。
3.每学期期末,研究生院将根据财务部的数据对延期博士助研发放情况进行跟踪(现阶段暂按9000元/人/学期进行检查),未达标准的,根据“校发【2010】92号”执行。
如有疑问,可联系财务部陈老师,或研究生院培养办温老师。
2018年10月12日
来源:北京大学研究生院